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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iyaokao 收藏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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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师
2015-09-06
A:
(一)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87条的规定,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构成犯罪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
资格。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5条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其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置
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其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违法收取检验费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6条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其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在药品监督检验中违法收取检验费用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退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收取检验费用情节严重的药品检验机构,撤销其检验资格。
(四)违法发放证书、批准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4条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收回违法发给的证书、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①对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符合有关规范的认证证书的,或者对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跟踪检查的职责,对不符合认证件的企业未依法责令其改正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的;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③对不符合进口条件的药品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④对不具备临床试验条件或者生产条件而批准进行临床试验、发给新药证书、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的。
(五)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
1.不依法履行药品广告审查职责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广告不依法履行审查职责,批准发布的广告有虚假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不履行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61条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3.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9条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7条第2款的规定,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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