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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界定?
iyaokao 收藏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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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师
2015-09-06
A: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51条的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食品按照食用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调节人体功能为目的的功能类产品;另一类是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有27种。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将保健食品功能调整为:①增强免疫力;②辅助降血脂;③辅助降血糖;④抗氧化;⑤辅助改善记忆;⑥缓解视疲劳;⑦清咽;⑧辅助降血压;⑨促进排铅;⑩改善睡眠;⑪促进泌乳;⑫缓解体力疲劳;⑬提高缺氧耐受力;⑭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⑮减肥;⑮改善生长发育;⑰增加骨密度;⑩改善营养性贫血;⑲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⑳祛痤疮;21祛黄褐斑;22改善皮肤水份;23改善皮肤油份;24调节肠道菌群;25促进消化;26通便;27 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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