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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
iyaokao 收藏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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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师
2015-09-02
A:
1.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行政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但在行政诉讼中,他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即行政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合理性问题不涉及。
3.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是指行政行为不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停止执行:被告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裁定停止的;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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