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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与新药的研究开发?
iyaokao 收藏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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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2015-09-02
A:
新药的研究开发一般包括:目标化合物的寻找和获得、药效学筛选、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及临床研究。
新药研究分为临床前和临床研究,前者的研究资料申报后,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方可进行临床研究,其中药物的安全性评价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定(GLP)»;同样,临床研究资料申报生产,亦要获得批准才能上市。
在新药研究开发过程中,药理学发挥重要的作用。
1.临床前药理毒理学研究
(1)主要药效学研究:疗效是评价药物能否上市应用的首要指标。药效试验一般采用体内、体外两种方法,其中一种必须是正常或病理模型的动物;受试药给药方法应采用拟推荐临床应用的给药途径;受试药至少应设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应有量效关系,尽量求出ED50 或有效剂量范围;受试药应设有阳性对照和空白对照。药效学必须真实、科学的反映受试药的药理学作用和作用特点。
(2)一般药理学研究:对受试药主要药效以外进行的广泛药理作用研究。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一般药理学研究仅限于安全药理学研究,主要研究受试药潜在的、不期望出现的对生理功能的不良影响,主要观察对中枢神经、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的影响。
(3)药动学研究:主要通过动物试验,揭示受试药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取受试药基本药动学参数,阐明受试药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和特点,为临床设计和优化给药方案提供有益的参考。
(4)毒理学研究:毒理学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掌握受试药的主要毒性反应,了解毒性发生的靶部位、毒性的可逆性,确定毒性的剂量范围,为临床研究提供参考资料,保证临床研究用药安全。毒理学研究内容包括急性毒性试验、长斯毒性试验、特殊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一般生殖毒性试验、致畸试验、围生期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致癌试验和动物依赖性试验等。长期毒性试验应选用两种动物,一般为大鼠和犬;给药的期限大鼠最长6个月,犬最长9个月;至少设高、中、低3个剂量,高剂量应使动物出现毒性反应或病理改变,甚至部分动物死亡;低剂量应相当于人的有效剂量,应不产生毒性反应;中剂量应是高剂量的适当分数和低剂量的适当倍数。
2.临床药理学研究
受试药的临床研究应当符合《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有关规定,试验依次分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受试药的临床评价是新药研究的重要步骤,决定受试药能否批准生产、上市和应用。
(1)Ⅰ期临床试验:为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一般选20~30例健康成年志愿者,观察人体对于受试药的耐受程度和人体药动学特征,为制定临床研究的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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