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药的真实性鉴定?

    iyaokao 收藏 2015-10-22

  • ask

    iyaokao专辅老师 李老师 2015-10-22

    A:

      中药的真实性鉴定是指根据中药原植物(动物、矿物)的形态、药材性状、显微和理化等特征,鉴定其正确的学名和药用部位,并研究其是否符合药品标准的相关规定。中药真实性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来源鉴别、性状鉴别、显微鉴别和理化鉴别等。

      (一)基源鉴定

      基源鉴别又称来源鉴别,是应用植(动、

      矿)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研究,确定其正确的学名,以保证中药的品种准确无误。基源鉴定的内容包括: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以原植物鉴定为例,其步骤如下。

      1.观察植物形态

      对具有较完整植物体的检品,应注意观察根、茎、叶、花和果实等部位的特征,对花、果、孢子囊、子实体等繁殖器官应特别仔细,并做好记录。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检品经常是不完整的,通常是植物体的一段或一块器官,除对少数特征十分突出的品种可以鉴定外,一般都要追究其原植物,包括深人到产地调查,采集实物,进行对照鉴定。

      2.核对文献

      根据已观察到的形态特征和检品的产地、别名、效用等线索,查阅《中国药典》和全国性或地方性的植物志、中草药书籍和图鉴,加以分析对照。在核对文献时,首先应查考植物分类方面的著作,如《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新华本草纲要》、《中国中药资源丛书》及有关的地区性植物志等;其次再查阅有关论述中药品种方面的著作,如《新编中药志》、《中药材品种论述》、《中药品种新理论的研究》、《常用中药材品种整理和质量研究》、《全国中草药汇编》、《中药鉴别手册》、各省中药志及药物志等。由于各书记载植物形态的详略不同,对同一种植物的记述有时也会不一致,必要时,还需进一步查对原始文献,以便正确鉴定。

      3.核对标本

      当初步鉴定出检品是什么科、属、种时,可以到相关标本馆核对已正确鉴定学名的该科标本核对。如有条件,能与模式标本(发表新种时所被描述的植物标本)进行核对,或寄请有关专家、植物分类研究单位协助鉴定。这会使鉴定结果更为准确。

      (二)性状鉴定

      性状鉴别就是通过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试等十分简便的鉴定方法,来鉴别中药的真伪优劣,具有简单、易行、迅速的特点。性状鉴定和来源鉴定一样,除仔细观察样品外,有时亦需核对标本和文献。